项目名称 | 固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转让债权项目征集意向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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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起始日期 | 2020年11月16日 | 征集结束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
交易机构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 项目联系人 | 牛霞19847101980 | |
一、转让方情况 | ||||
固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住所 | 固阳县阿拉塔南街 |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金 | 详见债权清单(附后) | |||
利息及罚息 | ||||
债务人地址 | ||||
债权抵押情况 | ||||
三、交易条件相关情况 | ||||
交易价格 | 接受意向方报价、接受现金受让报价或资产、权益置换受让报价。具体交易价格以正式交易时为准 | |||
价款支付方式
| 正式交易时,现金交易一次性付款,接受资产或权益置换方式成交 | |||
受让方资格 |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分公司均可受让,内蒙古自治区范围的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 |||
具体要求 | 1、标的情况详见债权清单,两户及两户以下分别受让。 2、本信息公发布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判断,自行报出意向受让价格及交易方式。该项目具备交易条件时(交易条件以转让方确定为准)进行正式交易,交易时间以交易公告为准。 3、本次征集公告结束后,由转让方确定标的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交易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征集意向方的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为准。 6、本征集公告发布期间,参与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 |||
保证金 | 1、金额:按照意向报价的0.5%缴纳。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方可提供《意向承诺函》代替保证金。如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方,正式交易时,征求其意见后保证金转为正式交易保证金。 2、交纳截止时间: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 转账 4、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账 号:5903 0157 4000 01610 开户行行号:3101 9105 9034 |